今天: 搜索:
专题
频道
  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 页 > 法规标准 > 国内法规

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
【来源:无 】 【作者: 不详】 【已经浏览4002次】
核心提示:

《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》业经2005年5月13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 
  部 长:杜 青 林 
  二○○五年五月二十日

   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.rar
 

 

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: 京ICP备05027443号-1
郑重声明:凡转载或引用本站资料须经本站许可 版权所有 :生物安全网
联系地址:北京·生物安全网 联系信箱:biosafety#qq.com (将#替换为@) 联系QQ:122556812  
Copyright © 2005 www.biosafety.com.cn设计维护:时代中广传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