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准则规定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英文缩写:CNAS)对医学实验室的安全要求,其内容等同采用GB19781:2005(ISO 15190:2003, IDT)。
对医学实验室的安全,国家、地方可能有专门的法规和要求,实验室的所有行为应首先遵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。
本准则适用于医学领域的所有类型实验室,也可以适用于其它领域的类似实验室。医学实验室不仅应满足质量和能力的要求,还应保证医学实验室工作的安全。CNAS对实验室安全相关的认可准则还包括CNAS-CL05《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》,其中部分条款适用于对本准则的要求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。
为支持医学领域不同学科和其他领域同类学科的认可活动,CNAS将根据不同领域的学科特点,适时制定本准则在特定领域的系列应用说明。
当医学实验室涉及操作Ⅲ级、Ⅳ级防护水平的生物因子(即需要在BSL-3、BSL-4 实验室内操作)时,还必须符合CNAS-CL05《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》的要求。
15190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