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部令第68号
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(毒)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》已经2009年5月26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部 长 陈 竺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(毒)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.doc